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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膏山风景名胜区 全球征集主题微电影剧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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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从未签到

发表于 2013-2-21 10:58:5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石膏山位于山西灵石县,是风景名胜区、国家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。石膏山风景名胜区将拍摄系列景区肢体微电影,现面向全球征集微电影剧本。题材与内容试试不限,只要创意新颖,故事精彩,情节感人,形势与内容巧妙结合,能给人们带来观赏体验价值,石膏山要你参与微电影的创作。

(一)剧本要求:1、作品必须是原创,题材结构内容不限,可以小组联合创作:剧本或抓心或抢眼。严禁抄袭,一经发现,将取消获奖资格。
2、剧本内容积极健康向上,剧本须与石膏山的文化元素相结合,剧本结构域旅游主题紧密相关,情节新颖;适合网络视频床波;剧本完整的微电影的故事性域情节性。
3、剧本可供拍摄市场须控制在10-20分钟。

(二)活动奖励:1、入围两部微电影剧本 每部稿费奖励6万元人民币。
2、未能正式入围的拍摄的剧本前10位,每部剧本奖励人民币1万元。
3、入围的剧本作者或者机构,若具备创作拍摄微电影实力团队或机构,景区将根据剧本的结构和创意需求景区投入30万-60万人民币作为拍摄费用。

(三)应征作品须在2013年3月30日之前提交,请在线提交至指定邮箱csgsjuben@163.com;稿件递交的请邮寄至指定地址。
(四)评选结果预计于2013年4月下旬,通过石膏山风景名胜区官网予以公布。

(五)联系电话:4000-999-719 联系人:董**** 张先生
>评委会通信地址:中国.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富力双子座B座1902室
>邮编:100005
>收件人:石膏山主题微电影剧本专家评审评委会
(六)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山西石膏山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。

注意事项
1、征集者所提交的剧本概不退稿,请作者保留好原稿;
2、除署名权由作者保留外,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权力均归主办方所有,主办方有对设计不完善之初进行修改的权力;
3、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山西石膏山旅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。
4、详情请参看石膏山风景区官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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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[LV.Master]伴坛终老

    发表于 2013-3-6 21:27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    哈哈~期待石膏山微电影早日出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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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该用户从未签到

    发表于 2014-1-19 17:25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


    很好的素材,谢谢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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